商品名称:陆家嘴国泰恒泰一生终身寿险
保险期间: 终身
交费年期: 趸、3、5、10、15、20年期。
承保年龄:0-77周岁
每次所交保费限制:趸交保费不得低于50000元,期交保费不得低于5000元。
(一)被保险人于年龄达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(不含)前身故的,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,给付身故保险金,合同效力终止。
(二)被保险人于年龄达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(含)以后,且在合同交费期间内身故的,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,给付身故保险金,合同效力终止。
1、以合同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,计算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,所应交保险费总额(分期交付保险费的,按年交交费方式计算)×《给付比例表》对应的比例。
2、被保险人身故日所在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
(三)被保险人于年龄达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(含)以后,且在交费期满后身故的,保险公司按下列三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,给付身故保险金,合同效力终止。
2、以合同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,计算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,所应交保险费总额(分期交付保险费的,按年交交费方式计算)×《给付比例表》对应的比例。
3、被保险人身故日所在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。
免责条款
因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,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:
(一)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(二)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、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、自伤身体 ;
(三) 被保险人自本合 同成立或者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。
